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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运动队外出比赛应急预案

发布时间:2019-04-25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为安全、顺利完成学校学生运动队外出参加各项赛事任务,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事件,迅速采取有效正确的措施,妥善处置突发事件,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危害和影响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1. 预防为主

参会运动员、教练员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大会规定和要求,提高自我防护意识,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,减少突发事件的机率。领队、教练要教育运动员注意交通出行、体育竞赛、饮食住宿、观看比赛等事宜的安全性,消除任何安全隐患,保证外出比赛期间安全、顺利、圆满完成赛事赛会任务。

2. 依法管理

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,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不得意气用事。

3. 快速反应

在突发事件发生时,立即进入应急状态,启动各级预案。在大会统一领导下和组委会的直接指挥下,果断采取措施,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,将危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。

二、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

外出参赛运动队领队、教练员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统一指挥调度。以各项赛事组委会为主体,各运动队出现突发应急事件,教练员、领队需在最短时间内报告给大会组委会,在大会组委会组织、指挥、协调及单位参与应急响应活动,同时加强与相关政府行政机构协调联系,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。必要时,及时和当地公安、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。

三、事故预防

(一)赛前教育

各运动队离校出发前,在学校召开全体成员动员大会,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安全宣传教育,组织运动员学习并熟悉安全预案,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听从指挥,不违章操作。

(二)比赛安全

1.赛前,各代表队领队、教练员带领运动员熟悉场地和疏散线路图。

2. 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带证件进入比赛场地,运动员认真进行准备活动,以防运动伤害。

3. 运动员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,任何人不得阻拦。领队、教练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状况,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,可强制其停止比赛。

4. 运动员在比赛时听从裁判的安排、指挥,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,须通过领队或教练员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,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,更不允许寻衅滋事。

5. 未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在指定位置观看,未经领队、教练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,领队、教练员要随时清点本队人数。

(三)饮食安全

原则上在大会指定就餐地及学校食堂就餐,不买不食三无产品,确保饮食安全。

(四)交通安全

1. 乘坐车况良好、证件齐全、有营运资格的客运车辆。

2. 搞好交通安全教育,组织好路途中的秩序,保证路途安全。

3. 领队及教练员在乘车前及下车后,认真清点本校参赛运动员人数,同时,将本校参赛运动员安全送达比赛场地及住地(学校),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领队。

(五)住宿安全

1. 原则上在大会指定地点安排住宿。外出实行请假制度,规定外出时间,不得单独外出。

2. 领队、教练员密切关注本校全队运动员的动向。

四、应急处置措施

遇到突发事故,须及时向大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,由现场指挥小组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,根据现场情况作出相应处置。

1. 在大会统一组织下,有序疏散人群。

2. 进行自救与互救。

3. 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拨打120。

4. 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。

5. 突发事件发生时,迅速了解、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,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,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政府及卫生、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。

6. 发生事故,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人员,确保受困和受伤人员生命安全。

7. 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