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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余体育锻炼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20-09-09浏览次数:

为保障我校课余体育工作的有序开展,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不断提高,达到体育育人目的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了课余体育锻炼的相关实施办法。

一、课余体育锻炼内容

1.为保障运动安全,参与者须在锻炼路线的非机动车道内右侧通行,严禁跑入机动车道,严禁逆向通行,在锻炼过程中避免翻看手机。

2.为保证打卡有效,参与者须合理安排锻炼时间,避免因排队高峰引起人脸识别打卡超时而造成锻炼打卡无效,并尽可能避开教职工下班时间(16:20-17:00)进行锻炼。

3.人脸识别机仅显示当次人脸识别打卡是否成功,无法显示本次锻炼是否有效,参与者可在锻炼后24小时内于创高体育APP上查询本次锻炼是否有效及累计锻炼有效次数等信息。

4.锻炼过程中只采取人脸识别的打卡方式,刷卡无效且不计入当天锻炼次数。

二、考核办法

1.课余体育锻炼占【体育课程】总成绩18分

课余体育锻炼(100分)=晨跑(40分)+自由跑(60分),晨跑12次(40分)为必选内容(必须完成晨跑12次,否则课余体育锻炼0分),自由跑30次(60分)为自选内容,评分标准参照下表:

2.课余体育锻炼为【体育锻炼】素质课堂的必选内容及健身课堂的自选内容

第二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五项素质成绩<60分划入素质课堂,五项素质成绩≥60分划入健身课堂,保健课堂请于第五学期第三周前在[浙财彩微→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]提交保健课堂申请,保健课堂审核通过自动划入大三学年体测免测。须按要求参与锻炼,具体要求参照下表:

三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

1.在课余体育锻炼过程中,使用任何辅助工具代替跑步、使用照片刷卡等行为视为违规行为。

2.课余体育锻炼违规行为处理方法:第一次出现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则当学期课余体育锻炼成绩为零分;第二次出现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则当学期体育课程、体育锻炼第二课堂成绩为零分,并将违规者名单通报至学院。

3.课余体育锻炼违规次数在大学四年内累计。

四、附加说明

本办法自2020-2021学年开始执行,由体育部负责解释。


浙江财经大学体育部

2020年09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