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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“印刷服务”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11浏览次数:

各部门、单位,各位教职工:

按照省委巡视问题整改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就我校“印刷服务”定点采购工作通知如下:

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-—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(定点采购)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》(浙财采监〔2021〕6号)精神,将报纸、期刊、书籍等的印刷服务,以及包含且不限于文件、信封、信笺、资料、图表、票证、证件、名片等设计、排版、制版、印刷、装订、复印、影印、打印等文印制作服务零起点纳入“印刷服务”品目,执行省级集中定点采购,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通过“政采云”平台——网上服务市场征集入围的347家供应商(见附件)实施采购确因工作紧急需求发生的200元(不含)以下打印、复印、制作,可不编报确认书,直接向上述347家供应商采购。

该事项自3月14日起执行。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2年3月11日


附件:

2021-2022年度浙江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印刷(定点采购)服务347家机构名单